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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魁斗镇诈骗村叫什么名字结婚的传统习俗漳州平和的订婚习俗安溪魁斗镇诈骗村叫魁斗镇鲁藤村。魁斗镇是安溪通往永春和南安的交通要道,人口5万多,人均耕地约2分。而处在该镇高山上的几个小村落历史上就是赫赫有名的算命村。曾经,在这里靠揣磨人的心理,靠耍嘴皮子说好话赚钱被认为是远胜于种田干活的上等职业这些地方还有不少卖膏药的,一些人还会一些魔术,通过这些把戏来吸引人。王先生回忆上世纪80年代时说。那个年代外地人来的不多,像这种摆摊子卖假虎皮膏药的印象特别深。年愈70的吴先生回忆说,当时人见的世面不多,特别容易上当,但被骗的钱不多,而且被骗是一种很没面子的事,知道被骗也不深究。那时候,有些安溪人,开始尝试着走江湖。用钱开路,到全国各地去兜售水暖和机械。苏明(化名)曾经通过这条路发家致富的,当时不少国企为了安置职工家属都办了‘三产’,这些厂是经销的主要对象。
一般婚俗
(一)提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漳州的常规婚嫁习俗古时,漳州的婚嫁基本按传统的“六礼”进行。曾任漳州知州的朱熹主张删简古礼,清代漳州宿儒蔡世远谓“吾闽昏(婚)礼由纳采、纳币、请期而亲迎”。可见其时已将六礼中的“问名”并入“纳采”之中,并将“纳吉”与“纳征”合而为“纳币”。据蔡氏所辑《朱子家礼》,婚礼的程序为:“将昏,主人告于祠堂,遂以酒醮其子而诫之,子受酒跪听训诫……”此当为诗书之家所设。民间嫁娶较侧重于物质形式,礼俗极繁复,而且地区差别很大。
(一)议婚
议婚相当于古代的“纳采”和“问名”。旧时,漳州的婚姻极重媒妁,“虽世契,非媒妁不相缔结”。媒人是议婚阶段的关键人物。
1.探家风
又称“摆家风”、“踏家风”。在正式求亲之前,男女双方都要设法了解对方的家庭情况,尤其是女方对此更加慎重,事先要请自家的亲戚上男家去探家风,了解对方家庭成员的为人,并摸清其经济状况。
2.求庚
男方备名帖礼物,让媒人到女家问婚。女方同意提亲就会收下礼品,并将待嫁闺女的生辰八字写在红纸(客家用白纸)上,一般写“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作为庚帖交媒人转给男方。
3.合婚
男方收到女方的庚帖后置于神明、祖先案上卜卦,然后将女方的庚帖在供桌的香炉下放置三天。在此期间如人畜平安,无吵架、生病或摔破碗碟之类情事,就可以说是“三日圆”或“三日好”。三天后请算命先生“合婚”,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测断两人是否适于结婚。旧时,女儿出生后,如果生辰不是十全十美,父母就请算命先生伪造一个旺夫、旺家、财库十足的好“八字”,故俗谚云:“男命无假,女命无真”。合婚一事纯粹是自欺欺人。
若双方命理配合,男方就把自己的庚帖并备礼饼、红包送给女方。送庚帖者一般是男方的叔伯,挑着装礼饼和红包钱的红漆竹篮,到女家后从大门直上厅堂,将红篮摆到供桌上,告知女方祖宗有人向其待字的后代求婚。女方父母祭拜祖宗后拆帖,亦请算命先生合婚。
4.相亲
合婚之后,双方各备礼品,先后由媒人陪长辈前往对方家中相亲。待字姑娘必须亲自接待男方的客人,奉茶敬客。
双方彼此满意即可定亲,由双方家长商定聘金、聘礼以及妆奁的厚薄,并大概确定完婚的日期。结婚日期喜欢定在龙年,不喜欢定在虎年。农历七月为鬼月,婚期也不会定在这个月。男女双方年龄加起来正好50岁则暂不成亲。客家人在农历三、六两个月份忌提亲、不嫁娶,有“田水白,不吉利”之说。
双方达成协议之后,由女方开出礼单。
(二)定婚
定婚相当于古代的“纳吉”、“纳征”和“请期”,算作办喜事的开始。自此时起直到婚后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及其亲属不得参与丧事,以免“红白相克”,不利喜家。定婚包括以下礼俗:
1.定亲
又称“过定”、“食定”、“下定”、“文定”或“送定”。男家女性长辈由媒人陪同,在择定的吉日将商定的礼品送到女家作为定聘。礼品一般为布料、香烛、冰糖、线面、橘饼、槟榔、?N叶、莲子、猪肉、礼饼、花生糖、烟酒以及戒指首饰,常凑成12色。
女家应以冰糖茶和糖糯米粥招待男方客人,待嫁女要上厅堂奉甜茶。客人接受甜茶时应送红包为“压茶瓯”礼。女方家长将男方送来的戒指戴到待嫁女的手指上,就完成“食定”的仪式。
男方客人离开时,女方应回赠联巾(两条连在一起的面巾)等礼品。同时,男女双方都要向亲友四邻分送礼饼、糖果等,表示婚事已经确定。
2.行聘
又称“提聘”或“送大定”。男家在择定的吉日将商定的彩礼送到女家。彩礼强调成双,包括送彩礼人也要偶数,挑彩礼的笼担和扁担都要贴上红纸,男家的长辈挑一担走在最前面。
彩礼包括婚书、金帛牲醴、聘金、首饰、布料、衣裙、礼饼、全猪、酒、鸡鸭、??糖、红圆子和其他糕点等。其中礼饼、糖和糕点的数量由女方确定,以保证足够分发女方的亲友和乡邻。此外,每户要赠送一碗红圆子。有些地方行聘时只送婚书和金帛牲醴等物,衣裙及其他议定的礼物由男方另送一次,称为“送袄”。
男方送礼时应开具聘帖,罗列礼物名数。如:婚书一对、聘金若干、金钗一支、鸡鸭各两只。应写上“婚书成通,聘金全封,金钗全副,德禽成双,家凫四翼”等字。彩礼送到时,女家鸣炮欢迎,以礼品奉敬祖先,并依礼接待来人。女方不能将礼物全部收下,要割下排骨和猪脚让男方客人带回,称为“压篮底”或“回程”。女方也可能回赠另外的礼物,如定亲新郎的衣服鞋袜、未来舅姑的鞋袜等。
女方收到彩礼后就要准备嫁妆。富家的嫁妆叫“全厅面”,包括女儿终身使用的物品,小至马桶、针线,大至田契、房契,甚至还有棺材和寿衣,称为“生死不求人”。旧时,富家嫁女还将“随嫁□(音干)”(媵婢)作为嫁妆。贫户嫁女只备“半厅面”:几套衣服、花粉、镜奁、剪、尺、被、帐及一些日常用品。嫁妆一般包括马桶,寓意早得贵子。另外还要准备一对“带路鸡”作陪嫁,带路鸡要选刚打鸣的公鸡和即将下蛋的母鸡。迎娶之日用红头绳或红绸缎一条,两端各捆一只鸡的脚,使公鸡母鸡并排而蹲,装进新饭篮里,由新娘伴(女傧相)提到新郎家。
3.送日
男方择定吉日迎亲并经女方同意后,便书写红帖正式通知女方迎娶日期和落轿时应避属相冲克的人,然后依礼行事。因而有俗话说:“隔壁做亲情,礼数着照行。”
(1)添妆与添丁
行聘以后,男女双方都要向亲友四邻分送礼饼和喜糖。送日以后,女方的亲友要送红包或礼物到女家,谓之“添妆”;男方的亲友也要送红包或礼物,为男方“添丁”。贺喜的财礼必须在迎娶日前送到,否则不吉利,婚家不接受。
(2)裁制婚衣
送日之后,男女两家要择日祀神上香,然后裁制婚衣,称“开剪”。除礼服外,还要裁制新郎新娘的白色内衣内裤。婚后新娘要妥善收藏这套内衣内裤,直到她死时再换上这套内衣内裤入棺。有说此举含有重贞操的意思;亦有说陈元光入漳,倡导汉畲通婚,时畲族男子战死,畲族女子议定内着白衣以悼念死者。新娘的婚礼服为红袄红裙,配上绣花红鞋,衣服上要绣上“??”形以祈吉祥,俗称“打万字”。
(3)挽面
新娘出嫁前要择日祀神上香,请专业的妇女为其“挽面”,就是用细线交叉绞掉新娘脸上的汗毛。俗称为“开面”,表示出阁成人。
(4)安床
娶亲前男家要将洞房布置妥当,首先要择吉日安床挂帐。床铺必须顺着屋梁的方向放置,否则称为“担楹”,不吉。床安好后要请一两个属龙的(其次选属蛇的)男孩爬上新床翻滚嬉闹,象征新娘连生贵子,称“翻床”。
裁制婚衣、挽面和安床都不能让寡妇、属虎的妇女参与或观看。亲友送来的贺联、贺幛及其他贺礼应在大厅内陈列出来,其中新郎的舅父送来的贺幛应悬挂在厅堂正中。厅堂里要点上三撮香火和一对红烛。
迎娶前夕,女方家长会请人携带新卧具、镜奁、箱柜等物前往男家布置洞房。完婚前,新郎不可在新房单独过夜,必须有一两个平辈的男子伴睡,称为“暖房”。睡伴首选为属龙的,忌选属虎的。
(三)完婚
依正统的家礼,婚礼中“亲迎”是六礼之一,受到极大的重视。但漳州在清代“乡俗间有不亲迎者”,历来不强调新郎亲自迎娶新妇,不少是请“好命人”(福分大的人)代为上门迎接新娘。而对迎娶的细节却十分讲究,一丝不苟。
1.出阁
新娘出阁仪式繁复,而且各县(区)各不相同。清代,漳州嫁女要有“保姆翼以行”。各地都有专门主持这类仪式的妇女,称为“送嫁姆”。她要陪伴新娘到夫家,一切仪式由她主持和指导。
(1)上头
新娘在迎娶日要以香花、石榴枝叶熬汤沐浴,换上婚衣。送嫁姆请新娘走到大厅来,边唱:“请出厅,做人好名声。”新娘出来后送嫁姆拉着新娘的手,让她端坐在大厅里的一面大?R□(音俩)(以篾编成,用于晾晒谷物的浅平大圆筐)内倒置的米斗上,一边唱:“坐依正,新娘得人疼。”然后由长辈或“好命”的妇女为她梳头、簪髻、戴花,称为“上头”。有的仅在厅中的神位前由母亲(母亲不在则由其他女性长辈代替)插上首饰,表示已抚育成人。此礼为古代笄礼的孑遗。新娘还要戴上凤冠,有的地方头上要插茉草以祛邪,插石榴花心叶以示多结贵子,插早稻穗以表早得子。
新娘打扮完毕,全家团聚吃一顿告别酒宴。宴席固定是12道菜,称“十二碗圆”。食后新娘与亲友郑重告辞,然后退入内室。
(2)上轿
男方迎亲队伍到后,经过傧相们再三催请,新娘随身带上一面制煞的小镜和一个装着象征“连生贵子,百子千孙”的莲子、花生、桂花、石榴、茉莉花心等吉祥物的袋子,走出厅堂向神明、祖宗神位及双亲行跪拜礼辞行。
父母为女儿覆上盖头,送嫁姆唱:“乌巾罩上头,新娘贤慧囝婿□(音搞,能干)。”家人将点燃的鞭炮抛上屋顶,并用米筛遮在新娘头顶上,使新娘不见天日,父母随即扶新娘上轿。
轿内多放有红圆子和冬瓜糖,新娘一路抛撒冬瓜糖,寓意此路可常来常往。
(3)离家
新娘上轿后即从轿上扔出纸扇,谓之“放性地(脾气)”。父亲将一碗清水泼向轿后,这是古人嫁女戒勿“大归”(走回头路)的遗俗。
花轿起行,新娘应在轿中号啕大哭,谓之“哭好命”、“哭兴旺”。同时娘家立即紧闭大门或以米筛挡门,有的地方新娘的母亲还要坐在大门槛上,以免娘家的财运、地气被新娘带走,也寓意新娘免得走回头路。
2.迎亲
旧时,迎亲要用花轿。20年代,漳州城区开辟马路,开始以马车迎亲;后来又改用黄包车、自行车、轿车迎亲。农村地区到50年代才逐渐废弃花轿,以乘客运汽车迎亲;70年代后流行骑自行车、坐拖拉机或汽车迎亲。
迎亲要择吉时出发,一般多安排在凌晨时分。上路前有关的人要吃一顿宴席,席上照例有12道菜,其中一盘全烧鲤鱼不得动箸,其余各盘大家都要吃到。
旧时,富家的迎亲队伍上路时由两个佣人执一对书写姓氏的红灯笼在队前引导,接着是八音乐队,一顶送嫁姆坐的油布轿、五顶给傧相和小叔坐的披红彩的竹帘轿、一顶给新郎坐的不挂竹帘略作装饰的官轿、一顶四人抬的装饰精致的花轿,最后是盛礼物、嫁妆的扛□(音匣,装礼品的大木箱)。匣的数目多的有12匣、24匣,最多的可达60匣,俗称“百二杠”(120人扛)。一般平民的迎亲队伍只有一两顶轿,乐队和扛匣的人数也少,由两个男孩用带根叶的甘蔗各挑一对红灯笼走在队前,队伍最后一个挑着布袋,内装便桶和子孙桶(产盆)。一些地方迎亲队伍由“拖青”的人走在最后。“拖青”的多为男孩,拖的是枝叶齐全的松枝或榕枝,有的是拖头尾齐全的鲜竹。
迎亲队伍到女方家门时燃放鞭炮。放过三阵炮后女家开大门请迎亲队伍进门。男家送上两扎礼炮,一书“两姓合婚”、一书“百子千孙”。女家收入“两姓合婚”的一扎,将“百子千孙”一扎回赠给男家。
接着,女家宴请迎亲队伍。男方陪新郎前去迎亲的“袍架”(傧相)在席间要设法偷窃两只酒盅,带回男家放在洞房里的新床下,俗谓可使新娘早生贵子。女家对男方傧相偷酒盅要佯作没发现。
吃过宴席,男方的傧相催请新娘上轿。新娘要找各种借口推托,经数次催促才出厅准备启程。新娘上轿后,迎亲队伍接过嫁妆,有时还加上女方准备带到婆家种植的带根的毛竹,返回男家。女方若有随嫁婢,也坐轿随新娘同去。客家习俗,女方要有人手执“火龙”(火把)送嫁随行,谓之“开路制煞”。
迎亲队伍一路上鼓吹(乐器)齐鸣,每经村巷、寺庙、桥梁都要鸣炮过路。到男家门口要将花轿停放在一面大?R□(音俩)内,等待吉时。良辰一到,新郎要猛踢一下花轿门,使新娘吓一跳,俗谓可使新郎以后不致惧内。送嫁姆随即打开轿门,小叔执红漆盘盛两颗红柑请新娘下轿,新娘回赠以红包。然后由“好命”(寿高多子孙、夫妻双全)的老妇女扶新娘出轿。送嫁姆唱:“新娘踏土,生囡好囡模;踏依在(稳),生囡胖狮狮。”同时有长辈用贴上八卦的米筛(现在多用雨伞)遮在新娘头顶上,另有人在地上铺红毯或新席或染红的麻袋,让新娘走进大门。
送嫁姆随新娘进大门,口中要唱好话,如过门槛唱:“过户??(音定,门坎),有吃又有穿”等等。新娘进门的礼节在漳州各地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此刻要将炉膛里的火用水浇灭,而且不许新娘踩门槛,谓可避免新娘脾气大,驾凌于他人之上。万一新娘踩到门槛上去,就暗中将举在她头上方的米筛放低来压一压凤冠,使她受惊来破此招。有的地方则相反地要生起炭火炉或烧一把稻草,让新娘“跨火薰”,而且要新娘踩门槛。有的地方当新娘到家门时长辈要暂时避开,以免“相冲”。客家人当新娘入门时要宰杀一只鸡,在门前放几只碗让新娘跨过,称“拦门鸡”。
如果新娘的生辰八字中犯“破娘家”或“破婆家”,主持婚礼的人就会在大门口预先放一片完好的瓦片,新娘入门时踩破瓦片,旁边的人随即说:“都破了!都破了!”以此禳解八字中的缺陷。